沙林傑的《麥田捕手》,風靡全世界的小說,狂銷六千五百萬本,自1951年開賣至今,七十年來從未間斷,成為一代又一代年青人的心靈伴侶,影響力持久不衰。然而,她亦是最容易被誤讀的文學經典,最容易荼毒脆弱心靈的邪典, 1980年就有一名叫馬克‧查普曼的男人攜著《麥田捕手》,在書中主要場景紐約市槍殺了著名樂隊披頭士的成員約翰‧連儂;可她又是所有寂寞而敏感的文學青年成長時期的聖經,主角霍爾頓就像是成長至青年的小王子,撫慰和觸動了無數青年人的心靈,是部永恆的文學鉅著。
我讀大學一年級時才開始讀《麥田捕手》,那年台灣作家駱以軍獲得了「紅樓夢文學獎」,成為浸會大學的駐校作家,舉辦了一個小說寫作班,我成為其中一名學生,有四個夜晚圍在語文中心課室的大圓桌邊,與一眾小說愛好者共同聆聽駱以軍分享創作經驗。也同樣在這一年,2010年初,著名作家沙林傑於秘密莊園裡與世長辭,書店立即在當眼處擺放了他的傳世經典《麥田捕手》,我到書店閒逛時,看見書上那攝人的書腰──一個外國年輕男人閉上雙眼,一副肅穆的表情,忍抑著內心的憤懣,旁邊印著一句形狀如傷口破損般的話「他媽的這世界!」如給了當時仍然年輕的我當頭一棒,竟有人如此直接、不加修飾地在公眾場所直接說出我的內心感受,那種震撼至今依舊難以忘懷。而在最後一堂小說課上,駱以軍給我們所有學生派發沙林傑逝世的新聞報導,並用了很長時間講述他對《麥田捕手》的理解和看法。課後,我回宿舍便捧讀擺在書桌上的《麥田捕手》,一讀便廢寢忘餐,主角霍爾頓說的每句說話,對身邊一切的每句評價,他偏執的行徑,憤慨的語氣,無一不重重地擊中我的靈魂,內心無限認同他的每一句說話,書中的行文如浮凸出書頁,發出閃亮的光芒。
當時的我無法理解《麥田捕手》如何能有這般魔力,只知道過去我可從未讀過如此有共鳴、有力量的小說。由於過於熱愛,就如對戀人一樣,無法客觀地以文學角度評價她,只知道她撫慰了一個憤怒青年寂寞苦悶的心。今日之前我已重讀過中、英文各一遍,如今以一個年長之人的心境再讀,能更客觀審視作品,依舊欽佩沙林傑的書寫,但因為內心冷靜而讀了以許多年輕時因狂燥而感悟不到的地方。
《麥田捕手》的情節並不豐富,更多的是主角霍爾頓對周遭一切的評價和感受。故事說的就是一個中學生霍爾頓,因考試不合格被踼出校,到紐約市流連了幾天,去夜店、約會、嫖妓、見妹妹和老師,不停地喝酒、吸煙,漫無目的地聊天,其間把遭遇的所有事物都罵了個遍,最終回到家被逼看心理醫生。全書主要透過一個青年人霍爾頓的視角,批評成人世界種種虛偽和醜陋,並要保護像妹妹這種純真的小朋友,不跌入成人世界的深淵裡去。
然而她的魅力和深度僅止於此嗎?當然不。
完全青少年的小說
《麥田捕手》風靡的主要對象是青少年,因為無論從任何一個角度她都是以青少年為中心去書寫的。顯而易見的是全書根本就是一個青少年面對著讀者,如同對著好朋友般,訴說他「去年耶誕節前那段令人抓狂的日子」,沙林傑選擇以第一人稱敘事,是完全的第一人稱──霍爾頓自己向你講述故事,而非人生經歷豐富、文學功底深厚的沙林傑扮作主角說故事。所以雖然前文稱她為「文學鉅著」,但是通過中學生的口,全書第一段就已經在結構上「反文學」了:
「如果你真的要聽,首先你想知道的,可能是我在什麼地方出生、我的狗屁童年如何度過、我爸媽在生我之前都忙些什麼,以及諸如此類《塊肉餘生錄》式的廢話,可是呢,我老實告訴你,我無意詳述這一切。」
是的,一個青少年跟你講他的故事,難道會像傳統文學那樣將出生和所在地的歷史都詳細描述一番嗎?其間還嘲弄了英國大文豪狄更斯。讓霍爾頓想講述故事的衝動,更多來自他的情緒,想要得到他人聆聽的渴望,因而主導全書敘事的語調和方向的,是主角的內心而非文學性,故而你不會讀到一個結構完整,劇情前後呼應,充滿邏輯和起承轉合的故事。你能讀到的反而是霍爾頓這個人,他的個性,他的內心世界,他的情緒,他對人間種種和他自己的想法和感受。這是一部以人為中心的小說。
全書均以霍爾頓的口脗訴說,以一個中學生的學識和說話方式去書寫故事。我們可以設想,一個中學生,能有多少學識?又會有多深厚的文學功底?即使霍爾頓英文最好,也不過僅僅過合格線,他能帶給讀者一部優美典雅的文學著作嗎?顯然是不可能的。中學生學識不足,詞彙量有限,語言自然也貧乏,所以閱讀主角對其他人事的評價,來來去去都是極普通的形容,「不錯」、「有意思」、「真夭壽」……面對不同的情景時,他不曉得運用適當的形容詞和修辭技巧,而當他要有強烈的情感時,唯一能用以表達的便是粗口──「混帳」、「他媽的」、「雜種」、「狗屁」,即便是粗口他所懂得的也就幾個,他就用這幾個粗口去形容世間所有事物,表達內心情緒,因而產生了許多奇怪的描述,如描寫公園環境忽然就一句「站在那座混帳的大炮旁邊」,說起時間就說「那是個混帳下午」,這些都符合一個中學生的學識水平,和呼應了青年反叛的心態和易怒的情緒。不會像許多作者第一人稱小說,以小孩的視角書寫,卻出現如「秋天黃葉翻卷,隨風翩翩起舞」一類跳脫出角色的描寫。
即便全書只寫了幾天的所見所聞,但只用簡單的詞語和粗口,顯然無法表達內心全部的所思所想。尤其要表達某一強烈的意見時,因學識和詞彙有限,霍爾頓能做的就只有將說過的話重新再說一遍,以重複的方式去增強情感,去強調或解釋自己為何有這些觀感。如他經常表達某一觀點後,緊接的一下句便是「我並不是說」、「我可不是開玩笑」、「我的意思是……」、「我真的(重覆前句)」、「(重覆前句),(粗口)」、「如果你一定要我說老實話」,彷彿怕讀者不信任他的話,會質疑他的感受,懷疑他在說謊,而要多說一句去讓他人更加信服。從中亦可看出青年的性情,即使他口裡罵盡全世界,似乎不在乎所有人的敵視和反感,然而從語言上卻透露出他極度渴望他人對自己的認同,明白他真正的想法,理解他的感受和所作所為。這是自相矛盾的,從中帶出青年人的特徵──對世界和自我的了解不充分,故而當他不斷批評大人和世界虛偽時,卻沒有看出自己也是虛偽當中的一員。
這就是青年人的性格,不同於《小王子》還在童年的世界,以直率和純真的性情去觀察大人世界,帶出世間美好而童真的面貌。小孩成長到青年,開始有了自我的觀念和想法,亦開始有了慾望,同時接觸到成人世界,見到其間的虛偽和醜陋卻未知其背後的原因,不理解形成這一切背後的道德倫理,只覺得現實與童年時由《小王子》和眾多童話建構的美好世界大相逕庭,巨大的落差造成強烈的被欺騙感,曾幾的純真被污染,內心因而激起無盡的憤懣,在現實中卻無法改變,只能透過剛學會而充滿新鮮感的粗口去怒罵、嘲弄周遭的一切事物,發泄內心不滿的情緒。
從文字和故事上,《麥田捕手》是本易讀的書,然而要真正的讀懂她,卻殊不容易。尤其當這部書的讀者群大多為青少年時,他們與書中的霍爾頓一樣對世界和自己的人生充滿不滿和憤怒,如不懂得認識自我,只一味認同霍爾頓的憤怒和絕對的價值觀,便會對世界充滿偏狹的敵意,造成如馬克‧查普曼槍殺約翰‧連儂的極端事件,這部書便因而成了雅典;但青少年如能藉這部名著的思想和內容,尤其霍爾頓這個人,去反思自身,去思考人生價值,如書中老師所言,從前人的著作上「向他們學習」、「一定會受到鼓舞」,便能得到撫慰,獲得共鳴的愉悅,再進一步成為更優秀,擁有更多獨立思維能力的人。
本文刊登於《城市文藝》雜誌